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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房租潜规则:实例教你出租收入合法化.note

Source: /Volumes/X9 Pro/ObsNotes/YoudaoYunNotes/默认笔记本/加国房租潜规则:实例教你出租收入合法化.note.pdf Converted: 2025-12-10 12:19:43


在加拿大有许多房主,是用以房养房形式来供房的。很大一部分人在买房时就打算用出租收入来支付部分房屋贷款和

利息,平时很多时侯都是靠省吃俭用、精 打细算挤出来的那些钱在供房。因此,在报税时就希望多抵扣费用,减少纳

税收入。如果支出部分确实用于因房屋出租而花费的费用,并且有合法的原始发票,抵减 相应的费用,也是减少纳税

所得的一条途径。那么,在房租收入背后,是否还有一些不易分清的潜规则呢 ?

以房养房 房租收入纳入潜规则

有一部分房东,在填报纳税表时,也许由于疏忽而漏报了部分房客的收入,而房客在报税时则已经向

税务局上报了房租支出,这样税务局很容易稽查到房东少报收入的部分。所以作为房东,在填报 T776

表时,无论是出租收入和支出,都要认真对待。

免得日后在税务局被稽查时,发现少报了收入,税务局既收利息还要另加罚款。

Mary 是新移民,当初与租住房的房东关系甚好。 Mary 每月按时交纳房租,从不拖欠,是个遵纪守法

户。一年后, Mary 买了自己的房子。但报税后,她却接到了税局的调查信函,要求她出具租房时的租

金收据。

当时, Mary 与房东大姐处得像一家人,从没想到过索要租金收据,只是按时上缴房租 ( 现金 ) 。好在与

原房东还有联系,因此,让大姐补开了收据,但大姐未能补全,结果可怜的 Mary 被罚款 300 余元,感

觉非常冤枉。这对当时在工厂打工为生的 Mary 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

后 来, Mary 才得知,原来当初大姐家同时租住了好几家租客,但她却没有如实全报,所以牵连到

Mary 。事后,大姐还意味深长地叮嘱 Mary : “ 要找个 ‘ 好 ’ 的会计师报税,否则就会引来麻烦。 ” 搞得

Mary 一头雾水,究竟孰是孰非 ! 还有一位房东在出租房子时跟房客讲,若以支票方式付租金为 500 元 ; 若

以 现金方式付租金则为 400 元,并要求房客不要报税。在这种情况下,房客们选择了付现金方式。报

税后,该房东收到税务局的来信,令其如实补报上一年所收的全 部房租,无论支票还是现金,并等候

进一步处置。原来,五家房客中已有四家将现金支付的房租报了税。结果该房东违法了 !

报税与否 房租收入律师说 “ 法 ”

就此,记者采访了律师行资深律师周律师,他指出,按照加拿大所得税法规定,房租收入都应报税,

无论支票还是现金。个人的房租收入扣除相应的费用,纯收入部分应纳入个人的综合所得,缴纳个人

所得税。

根 据税法,房主可将以下内容作为收入的抵扣项,但一定将原始票据保留六年。它包括:广告费

(Advertising) 、保险费 (Insurance) 、利息 (Interest) 、维修费 (Maintenance and Repairs) 、管理费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Fees) 、汽车费用 (Motor Vehicle Expenses) 、办公室费用 (Office

Expenses) 、律师费 (Legal) 、地税 (Property Taxes) 、工资及福利 (Salaries 、 Wage and Benefits) 、差旅

费 (Travel) 、水电气 (Utilities) 、其他开支 (Other Expenses) 、会计费用等 (Accounting and Other

ProfessionalFees) 。

周律师还指出,税法规定,税务局可保留六年的审查权利,即纳税人必须将纳税相关资料保留六年。

纳税收入范围,各种全球收入 (Worldwide Income) ,包括正式工作收入、临时工收入、自雇收入、投资

收入等。

人称加拿大是 “ 万税之国 ” ,是形容加国税收项目繁多,而且比起其他国家税赋重。

加国房租潜规则:实例教你出租收入合法化

周 律师最后强调,应杜绝故意谎报、瞒报租金收入这种行为。加拿大的纳税制度相当完善,它是建立

在个人如实申报的基础上,没有多少空子让你钻。虽然,房主暂时 占了些小便宜,它并不代表今后就

万无一失。因为,税务稽查可以追缴到三年或更长时间以前。房主应如实申报出租收入,减少查税风

险。

会计师教你 如何避免税务局审稅

在 西人会计事务所从事多年会计工作的资深会计师胡女士告诫大家,加拿大税务局每年都会选择一些

税表作重点审查,而且相当有效。审查的原因有许多,如:例行公 事、有人举报、自雇连年亏损、收

支波动过大、所反映的税表与同行或同地区的平均情况相悖。无论如何,得到税务局的审查毕竟不是

好事。一旦有问题,税务局会 长期 “ 关照 ” 的。为了避免审查的风险,建议注意以下内容,以保安全。

(1) 发出税表前,仔细审查各项内容是否填全,数字计算是否准确。有时漏填 SIN 或填错住址都会引起

税务局进行详细的检查。

(2) 填报所有的收入,无论工资收入、利息收入、租房收入、分红等。这些信息税务局都会知道。

(3) 避免连年报亏损。作为投资生意或自雇,在头一两年亏损是比较正常的事。但长期亏损,可能就会

引起税务局的关注。税务局有警戒线 (Trigger) ,对不同的行业在不同地区的经营、盈利水平都有统计。

(4) 及时报税。有几种情况未及时报税:有些移民不知道报税是一种义务 ; 有的误以为所在公司代扣税等

于报税了 ; 有的以为没有收入就不报税。税务局每年都要发出无数封信去提醒那些未报税的人士。如果

得不到回音,税务局就会采取行动。不报税是违法的,重者可以坐牢。

(5) 费用扣除要合理。所扣除的项目一定要与收入相关、合理。如果差旅费或娱乐费用过高,一定会引

起税务局的注意。

(6) 不要自欺欺人。有的人以为所得收入是现金或支票 ( 未发 T4A) ,税务局不知道,或者仅报一部分收

入,这是一种侥幸心理。事实上,税务部门已经对一些行业高度重视:建筑行业、分销商、铺地毯

的、直销 / 传销人员。

举例:某商家在销售时对顾客说,若交现金,则免 GST/PST 。没想到,该顾客就是税务官员,结果可

想而知。

(7) 吸取教训。如果被税务局多次警告或曾被查出过问题,则在今后更需小心。

精心申报 出租收入合法化

此 外,胡女士还指出,近年来随着新移民购房者众多,出租房屋作为供房补贴者日见增多。然而由于

不了解或没有仔细研究过有关规定,在报税时不但会损失应得的利 益 ; 而且还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那

么有哪几点最应该注意呢 ?(1) 如果你在前年买的房子,但是当时没有出租,直到去年才开始招租。如果

房子现时的市价高于 当时的购买价格,则计算 CCA 时 :Total Cost = Purchase Cost+?(Fair Market

Value–Purchase Cost) 。别小看这 1/2 差价,假如房子升值 2 万,费用即可多减掉 400 元。

(2) 计算房子 CCA( 折旧 ) 时,可以根据自己当年的收入情况选择从 0– 最大值。

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 CCA 不能创建损失。

举 例来说 Jerry 2010 年的 Rental Income 是 6000 元,水电等日常维护费用是 4900 元,所以在减掉 CCA

之前 Jerry 的 Rental Income 是 1100 元。经过计算, Jerry 今年的 CCA 最多可减 1583 元,但是由于 CCA 不

能创建损失,所以他最多只能减掉 1100 元的 CCA 。

(3) 不可将房租报得太低。如果你想通过房租损失来抵消部分维护费用,而把房子出租给子女或亲戚,

只收取远低于市场价的租金,那么 CCRA 会根据市场价调整你的租金收入,然后要求你报告你实际上没

有收到的房租收入,这比要求申请减免费用时更糟。

(4) 因为租房收入可作为个人正常收入的一部分,因此考虑将部分收入报在配偶名下,这样可为对方增

加 RRSP 的购买额度。

由此看来,对于有房租收入的房主,无论收入、支出都要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发票或收据,即使在今

后遇到税务局查账时,也能做到心中不慌,并能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

如实申报出租收入,不仅是纳税人的义务,而且,出租收入可抵扣合理费用项目,两全其美,何乐而

不为之 ? 只是以往,一些房主对房租收入的认知存在误区,结果费力不讨好。另外,对于租房者,一定

要保留租金收据,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以杜绝房租的潜规则再度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