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note¶
Source:
/Volumes/X9 Pro/ObsNotes/YoudaoYunNotes/默认笔记本/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note.pdfConverted: 2025-12-10 12:20:11
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办事指南: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未移交地方的)、华侨申办护照,持
有我驻外使领馆和外省市签发护照人员的护照换发,换发有效期超过六个月,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
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护照,有效期内护照丢失补发。
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普通护照首次、换发、失效重新申请。
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受理业务:普通护照首次、换发、失效重新申请。
提示:
1 、本市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可以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通过初审后预约办理时间
及受理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本人持预受理号码及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 “ 网上
预申请受理 ” 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
(未移交地方的)暂不能进行网上预申请。
未使用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也可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业务受理范围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
管理总队或分县局受理大厅提出申请,回答询问并履行相关手续。
2 、为方便申请人领取出入境证件,我市自 12 月 16 日起试行为部分申请人提供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
目前享受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的人员范围是: 60 周岁以上申请人;持残联颁发的残疾证的申请人;
通过互联网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办理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愿选择。
办理方式:
( 1 )通过互联网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网上办事大厅(
) ,在预约办证时按照提示填写速递信息。
( 2 ) 60 周岁以上人员和残疾人员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现场受理时出示身份证或残疾证,经窗口工作人员
审核后,办理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手续。
免费速递工作由中国邮政 EMS 公司承担。投递区域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签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与递交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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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ww.bjgaj.gov.cn/idn/index.jsp
3 、派出所受理点只受理网上预约申请,直接到现场递交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所,不受
户籍地限制。
在派出所递交申请需自行领取证件的人员,须到派出所所属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详情请您拨打出入境咨询电话: 010-84020101
办理机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
局、大兴分局、石景山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分局、延庆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办理地址、办公时间、乘车路线:
东城分局金宝街受理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金宝街 52 号)。乘坐 108 路、 106 路、 111
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 24 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7 : 00
西城分局新壁街受理点:西城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西城区新壁街 3 号)。
乘车路线:乘坐 7 路、 70 路、 14 路公交车,和平门内下车;乘坐 44 路、 66 路、 67 路、 301 路、 673 路、
808 路、 826 路、特 2 路、特 4 路、特 7 路公交车,和平门东站下车;乘坐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沿北新华
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6 : 30
西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受理点:原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梁家园胡同 1 号)乘坐 23
路、 14 路、 5 路、 57 路、 102 路、 105 路、 66 路、 7 路、 15 路至虎坊桥站下车。乘坐地铁 2 号线和平门站
下车出南口,沿南新华街向南约 1000 米路西侧梁家园胡同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6 : 30
朝阳分局:朝阳区南磨房路甲 5 号(公交 52 路平乐园总站西侧隔壁)。乘坐地铁 10 号线,劲松站 B 口
出,沿南磨房路向东直行 1100 米;公交 52 、 41 、 637 、 561 、 601 、 457 路平乐园站下,沿南磨房路向
东步行 100 米。( 2014 年 5 月 5 日启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海淀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乘坐 505 路、 746 路、 967 路、 733 路、
977 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 106 路、运通 102 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 : 30——11 : 30 13 : 00——17 : 00
通州分局:通州区玉带河西街 67 号院 1-2 (通州北苑派出所北侧)。乘车路线:乘坐地铁八通线通州北
苑站下车,沿玉带河西街向东直行 200 米;乘坐公交 316 路、 591 路、 317 路、 435 路北苑路口南站下
车,沿玉带河西街向东直行 200 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6 : 30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 号)。乘坐 44 路、 13 路、 116 路、 117 路、特 2
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 674 路、 406 路公交车,东直门北小街路口北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
宫站下车往东 1000 米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7 : 00
办公电话: 84020101 (咨询电话)
东城北新桥派出所受理点: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西羊管 10 号。乘坐 674 路、 406 路公交车东直门北小街
南口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西城月坛派出所受理点:西城区月坛南街 10 号。乘坐 13 路、 21 路、 68 路公交车二七剧场北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
朝阳东风派出所受理点:朝阳区星火西路 7 号院。乘坐 408 路公交车星火西路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海淀甘家口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甘家口小区 21 号楼西配楼。乘坐地铁 9 号线白堆子站下车,乘坐特 5
路、特 6 路、 695 路、 102 路、 106 路、 103 路、 717 路、 114 路、 320 路公交车甘家口大厦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海淀上地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上地东北旺南路 27 号上地办公中心。乘坐 509 路、 362 路、 656 路、 629
路公交车软件园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海淀曙光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世纪城蓝靛厂西路 1 号。乘坐 360 路、 365 路公交车空军指挥学院南门
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西城二龙路派出所受理点: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07 号。乘坐 7 路、 47 路、 38 路公交车在辟材胡同下车,
68 路、 46 路公交车辟材胡同西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3 : 30-17 : 00
朝阳平房派出所受理点: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路 180 号。乘坐 991 路, 306 路, 675 路公共汽车黄杉木
店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丰台西局派出所受理点 : 丰台区西局南街甲 356 号(西局派出所院内)。乘坐 77 路公交车于庄子站下
车,乘坐地铁 9 号线七里庄站下车,东北出口往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丰台右安门派出所受理点 : 丰台区右外开阳里二区 10 号楼(右安门派出所院内)。乘坐 19 路、 48 路、 72
路、 88 路公家车右安门外站下车,乘坐地铁 4 号线北京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
丰台卢沟桥派出所受理点 : 丰台区晓月苑三里 13 号楼(卢沟桥派出所内)。乘车路线:乘坐 301 路、 77
路、 452 路、 329 路公交车晓月苑小区总站下车,乘坐 715 路、 693 路公交车晓月二里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
丰台方庄派出所受理点 : 丰台区芳群园三区 11 号(方庄派出所内)。乘坐地铁 5 号线刘家窑站下,乘坐
17 路、 39 路、 434 路、 741 路、 12 路公交车刘家窑桥东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 : 00-12 : 00 14 : 00-17 : 30 ;
石景山金顶街派出所受理点 : 石景山区金顶街五区 3 号(金顶街派出所院内)。乘坐 336 路、 977 路、运
通 112 路、运通 116 路、 959 路、 325 路公交车金顶南路站下车,向北 40 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
通州漷县派出所受理点:通州区京津公路边长凌营公交站边。乘坐 805 路、 938 路、通 9 路长凌营站下
车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 : 30
昌平霍营派出所受理点: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黄平路临 38 号(霍营街道办事处北 300 米)。乘坐地铁
13 号线霍营站换乘 478 路公交霍营站下车、地铁 8 号线回龙观东大街站下车、或公交 996 、 478 、 607 路
霍营站下车即可到达。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 : 30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本市户籍居民现场递交申请的为 10 个工作日,通过网上预申请的为 8 个工作日
(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出入境证件办证进度可登陆北京市公安局
网站 “ 出入境办事大厅 ” 查询。
取证时限特殊说明:本市居民换发非本市签发的护照的、补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护照的、姓名中含有
冷僻字的、户籍从军队迁入本市的、户籍迁入本市不足十年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除外。
办理程序:
一、在线预申请
(一)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网址为 ) -- 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
(二)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
(三)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四)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
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注意事项:
网上预申请无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到现场排队递交申请。
二、受理:
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
下列人员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须出具单位意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
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并加盖公章方可办
理。
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申请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
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在部队驻地公
安机关办理。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加注的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办理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在递交申请前须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照相室拍摄证件专用照片。 16 周
岁(含)以上、在本市办理过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按要求提交过电子制
证照片的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时,无需重复提交电子制证照片。
www.bjgaj.gov.cn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申请人可以在 “ 翼 - 拍照 ” 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址: )查询选择能
够拍摄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馆采集照片,通过互联网上传到检测服务平台。平台实时判断
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的立即告知,重新拍照后再上传;合格的由照相馆自行打印回执单。前台受理
民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片回执单调取申请人数字相片办理业务。
(一)护照首次申请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分为十年、五年期两种。其中:已满十六周岁的,签发十年期护照;未满十六周岁
的,签发五年期护照。
办理时,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 、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灰色背景)一
张。
2 、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通过
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须持预受理条码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 “ 网上预申请受理 ” 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并办理相关手续。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
明或有变更登记的本人户口簿原件等证明相关材料。
3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
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5 、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
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6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填写申请表上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所有监护人或
者有监护权的机构均应当签署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能
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
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护照换发及失效重新申请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换发新护照。
http://bj.e-photo.cn
( 1 )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 2 )护照已过有效期、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
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 3 )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内容变更的。
( 4 )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先在户政部门更换身份证)。
( 5 )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补采指纹的。
( 6 )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
2 、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护照尚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户口迁入北京
后,符合护照换发条件的,可以换发北京签发的护照。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
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与原签发地公安机关核查有关情况后方可签发新护照。
4 、持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人员,护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需换发,户籍在本市的申
请人,除按照本市居民首次申领护照所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5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申请人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北
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换发护照申请受理后,需在新护照上打印护照换发加注,同时原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7 、所持普通护照失效,应办理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手续同护照换发申请,同时需在新护照上加注
曾持照信息,将失效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三) 护照补发申请
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发护照。
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 、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损毁的证件
2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
具的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由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申请补发的,须与原签发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核查情况后方
可办理。
4 、补发护照申请受理后,需在新护照上做护照补发加注。
(四)护照变更加注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1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 、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
办理护照曾持证加注的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普通护
照原件及复印件。
注:护照换发、补发申请,均需加注曾持照信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加急业务
1 、加急申请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2 、加急申请受理范围:
( 1 )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 2 )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 3 )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 4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3 、申请所需材料:
( 1 )提交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 2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4 、办证时限
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注:办理加急业务无需缴纳加急费用。
(六)非工作时间紧急办理证件。
在非工作时间,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
出境的,可以通过 “ 绿色通道 ” 紧急申办相关证件。
非工作时间办证服务电话: 010-84015300 。
申请所需材料:( 1 )提交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2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
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
三、审核
(一)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
(二)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三)比对申请人与人口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四)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五)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审定
同审核
五、告知
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首次申请:人民币 200 元、护照换发:人民币 220 元、护照失效: 220 元、因损毁、
被盗补发护照: 220 元(含加注)、因遗失补发护照: 220 元(含加注)。依据 : 京价(收)字
[2000]184 ;发改价格【 2013 】 1494 号。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9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2012 版)》
表格下载:
《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4 月 1 日起停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 月 1 日启用),可以
下载,网址: → 办公频道 → 表格下载 → 出入境。
注:
十六个公安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及派出所受理点受理以下业务:(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
工停止对外办公)
具有北京市户籍(军人、武警除外)的护照首次申请、换发(异地签发的除外 ) 申请。
一、首次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二、换发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一)已过期失效的普通护照换发(原护照已过期按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同时需在新护照上加注
曾持照信息);
(二)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含六个月);或者有效期超过六个月,但签证页已满,需要换发新
护照的;
www.bjgaj.gov.cn
(三)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四)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
化的(需先在户政部门更换身份证)护照换发申请;
(五)申请人手指痊愈后补采指纹的护照换发申请;
以上换发均须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
三、护照失效重新申领的;
四、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的。
注:分县局及派出所受理点受理范围内的北京市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可选择任意区县公安分局出入
境接待大厅或派出所受理点递交申请(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派出所受理
点须网上预约后递交申请)。
下列申请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统一集中受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申请各类出国(境)证件及签
注;外地公安机关、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普通护照换发申请;护照有效期超过六个月,但有材料证
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护照丢失、损毁需要补发护照,以及护照资料页项目变
更加注申请。
(属于分县局及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的业务,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