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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1on1 Tax1on1-海外账户申报(FBAR).note

Source: /Volumes/X9 Pro/ObsNotes/YoudaoYunNotes/美国税1on1 Tax1on1-海外账户申报(FBAR).note.pdf Converted: 2025-12-10 12:19:18


06/07/2015 美国税 1on1 Tax1on1

如果您在美报税时使用 1040 或者 1040EZ 表格并且拥有海外账户或资产,本文值得你看过来。 如果您需

要进行 FBAR 申报,那就得抓点儿紧了;因为截止日期是 6 月 30 日,不可以延期。

申报目的

FinCEN Form 114( 以下称 114 表格或者 FBAR ,发音为 F-Bar , 2013 年之前称为 TD Form 90.22-1) 是美国财

政部规定用来申报特定海外金融账户的表格;如果申报者对特定海外金融账户拥有直接金融权益 ( 即

Financial Interest ,也有译作财务权益,财产利益 ) 或者签字权 ( 即 Singatore Authority ,也有译作签署权,

签名权 ) ,就有可能需要用这个表格来申报相关海外账户。 114 表格必须在申报年度的次年 6 月 30 日之前

( 含当天 ) 提交至财政部 FinCen 网站,注意不是 IRS 。和纳税季不同,海外账户申报的截止日期一般情况

下是没有延期的;一旦逾期申报,可能就会有不利后果。欲知详情,请继续阅读。

谁需要申报

对特定海外账户拥有直接金融权益或者签字权的美国居民 , 如果在一个公历年度中 ( 任何时间 ) 所持有账

户的总金额(或价值)超过 1 万美金,则需要进行该项申报。需要申报的机构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照美国

法律设立或者在美国设立的公司,合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按照美国法律设立的信托或遗产。

在此我们只讨论针对个人的情形,但是各位看官请注意 , 这项申报并不限于个人。

美国居民

美国居民包括指美国公民 , 美国税收居民。

首先 IRS Announcement 2009-51 并没有就美国税法意义上的居民定义做详细解释。其次海外账户申报制

度源自于美国 31 号货币和财政法典下而非 26 号国内税收法典。所以严格意义上,美国国内税收法典

7701(b) 所定义的税收居民并不适用在 FBAR 申报中。尽管如此, IRS 发布的操作手册针对这个灰色地带

提供了指引,它列举了个人可能被视为非居民的条件,包括:

• 未持有绿卡

• 未满足美国国内税收法典 7701(b)(3) 所规定的实质性存在测试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或

• 未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 7701(b)(4) 选择视同税收居民纳税,即未选择 first-year residency election.

• 美国公民

• 外籍税收居民(包括绿卡持有者)

• 在美国持 H1B 工作签证,在美国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国际雇员 *

• 在美国持 F1 学生签证,在美国居住六年以上的国际学生 *

• 在美国持 J1 交换签证,有效居住六年以上的国际学生 *

• 在美国持 J1 交换签证,有效居住四年以上的国际学者或研究员 *

• 按美国税法视同税收居民但是根据双边税收协定选择被视同非居民的个人 *

• 因选择与税收居民配偶联合报税而视同税收居民的非居民个人 *

• 非美国本土税收居民但是是美属萨摩亚或波多黎各名副其实的居民 *

美国税收居民

常见的美国税收居民

  • 以上带有星号的个人可能会因人而异有些例外规则,实际判断需要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有问题,

看官请在 tax1on1 官网搜索或咨询。

这类税收居民通常是指由于在美国国内居住时间未满一年,因此一年中部分时间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而另一部分时间被视为非税收居民。此外,由于万能的美国国内税收法典,一些未在美国居住满一个

完整纳税年度的税收居民或许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按照法典的 或者 (h) 将自己以及自己的

配偶视同美国全年税收居民。另外,部分税收居民也可能会选择按照双边税收协定将自己视同未在美

国居住满一年的税收居民。

针对以上三种特殊情形的 FBAR 申报,似乎财政部和 IRS 都未有特别明确的指引。但是秉着 FBAR 申报的

原则和精神,在被视同居民纳税人期间的任何时点,如此类税收居民拥有金融权益或签字权的海外账

户总金额(或价值)超过 $10,000 ,也应当就该期间的海外账户进行 FBAR 申报。

需要申报的海外账户

如满足以下情形,则您对海外账户拥有金融权益:

1 、申报者是该账户所有人或法定权益持有人,无论该账户的受益人是该美国税收居民或非居民;或

2 、海外账户所有人或法定权益持有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 1 )是申报者的代理人,代名人,律师,或是有其他权力代表申报者处分该账户的其他个人或机构;

( 2 )在一个公司中拥有超过 50% 的权益;

( 3 )在一个合伙制机构中拥有超过 50% 的合伙人份额;

( 4 )关于信托或其它特定情况下的机构,请点击 http://tinyurl.com/mrl2anb 查看见更多解释说明。

如果您的海外账户是和亲属或朋友共同持有,只要您所拥有的金融权益达到 FBAR 的申报规定,您也需

要申报相应账户信息。请点 http://tinyurl.com/mrl2anb 查看更多解释说明。

签字权是指个人(本人或连同其它个人)直接通过书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指示海外银行或金融机构处

分相应海外账户资产的权力。点击 http://tinyurl.com/mrl2anb 查看关于签字权申报的例外规定。

FBAR 申报者的配偶如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则该配偶可无需重复申报该联名账户:

1 、该配偶应申报的所有海外账户均为夫妻共同持有;

2 、 FBAR 申报者已按照规定完成了电子申报;并且

3 、申报者完成 114a 表格《海外账户电子申报授权书》并且配偶已签字授权(相关资料需妥善保存)。

否则,配偶双方都需要单独进行海外账户申报;除此之外,双方均需申报夫妻联名账户中的全部金额

【而不是 50% 】。请点击 http://tinyurl.com/mrl2anb 查看针对表格 Items 25-33 的详细说明 .

请点击 http://tinyurl.com/mrl2anb 查看更多关于海外账户的详细信息和例外情况。此外,请保持耐心看完

本文结尾表格中所总结的海外账户申报之例外情况。

在哪里申报 ?

通常情况下 , FBAR 114 表格必须电子申报。申报链结如下:

未在美国居住满一个完整纳税年度的税收居民

6013(g)

金融权益

签字权

例外:特定夫妻联名账户

http://bsaefiling.fincen.treas.gov/NoRegFBARFiler.html

FBAR 114 表格下载链接

https://bsaefiling1.fincen.treas.gov/DownloadSaveServlet?formName=NFFBAR.pdf

表格填写指南

http://www.fincen.gov/forms/files/FBAR%20Line%20Item%20Filing%20Instructions.pdf

如何在线电子申报

http://bsaefiling.fincen.treas.gov/docs/FBAR_EFILING.pdf

如何换算汇率

http://www.fms.treas.gov/intn-12-31-2013.pdf

那么 IRS 究竟如何发现海外账户呢 ?

IRS 理论上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查询和追踪海外帐户:

  1. 金融机构的通风报信。 IRS 发布的 FATCA 法案 ( 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 ) 中对海外金融机构披露涉及美

国居民的海外帐户有严格的要求。这个法案要求选择配合 (Po Yu Ya Li)FATCA 法案的海外金融机构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 “FFI”) 识别美国居民并且申报其中财产超过 5 万美金的帐户。因为这些金融

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基金,券商等等必须与 IRS 共享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 IRS 查询和跟踪海外账户

信息。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使银行有义务向有关机构报告美国账户的情况。比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工银阿姆斯特丹分行已经开始对现存客户和新客户进行核查。国内我们耳熟能详的金融机构全都

是选择配合 FATCA 法案的海外金融机构。

  1. 收入异常以及纳税信息不一致。如果你拥有一套海景公寓,但你的纳税收入却只有 1 万美金,这种情

况很有可能会引起 IRS 的注意。

  1. 通过外国政府提供美国居民涉税信息。 IRS 可以通过众多的法律法规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协议要求外

国政府提供美国居民的涉税信息。中美税收协定第 25 条包含该情报交换协议。

  1. 美国个人账户与海外账户的转帐情况。若未申报 3520 ,但收到海外账户大额汇款,也会引起 IRS 的调

查。

未及时申报的处罚规定

若申报者未及时提交 FBAR ,可能会被处以每次最高不超过 $10,000 的民事罚款。若申报者能够说明不

能及时申报的合理事由,则一般不会有罚款(但 “Sorry 我不知道 ” 一般不是合理事由)。若申报者故意

不申报或者错误申报海外帐户或信息,可能会被处以 $100,000 或未正确申报帐户 50% 余额的民事罚款,

以较高者为准。根据美国 31 号法典 5322(a) 及 5322(b) 和 18 号法典 1001, 故意不申报或者错误申报海外帐户

或信息还可能会被处以刑事责任。因此,各位小伙伴儿们如有应申报的海外账户,建议按时准确申

报。

FBAR 的诉讼时效:

与美国国税法典的规定( Title 26 )不一样,海外账户申报表作为美国法典第 31 部( Title 31 )的一部

分。按照美国法典第 31 部的规定,即使海外账户申报表格从未被提交过,旅居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及

绿卡持有人也能得到诉讼时效的保护。限制美国政府对违反海外账户申报要求进行民事处罚的诉讼时

效是 6 年。但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欺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美国国税局可在 10 年甚至 20 年后查账

并要求您补缴漏缴的税款,还可能罚您 20% 的罚款或 75% 的民事欺诈罚款。关于这点,有点需要提

醒,与海外账户申报表相关的处罚分为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两个类型;刑事行为包括纳税人故意不提

交海外账户申报表格, 那么纳税人将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目前有哪些补救措施?

  1. 若海外资产未有任何收益,或者该收益已经及时报税。可尽快提交 Amended tax returns ( 1040X )补

报 8938 (从 2011 年开始);并补报 114 表格。

  1. 若海外资产有收益,且该收益未及时报税。可考虑参加 OVDP (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

或 Streamlined Program 。对于居住在美国境内或海外的美国居民纳税人,或未及时申报原因的不同

( Willful vs. Nonwillful ),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我们将在以后推出专门文章阐述。

其他有关重要表格

除了申报 114 表格外,还要注意是否有其他应该申报的交易或情况,如以下几种表格和申报情况应值得

注意:

•3520 表格:如果申报人海外账户的资产来源是赠与,还需要申报 3520 表(国外信托及赠与申报表)。

此表通常适用于当年度收到非美国居民纳税人的赠与或遗产超过 10 万美元以上(比如国内亲友汇款购

买房产);或来自外国合伙组织或公司的赠与;或是收到国外信托的分配;或是该美国居民纳税人被

视为境外信托的真实拥有人。同时该笔外国资金如有产生利息收入也应该列入美国税表中,即 Schedule

B 。

•5471 表格(申报人若在海外拥有公司或持有股份,则需考虑是否要申报 5471 表(海外股权申报表)。

此表适用于持有外国股份 10% 以上的股东与董事,或有控制权力的股东(一般指持股 50% 以上)。值得

注意的是,对于亲属持股的部分,有些会被视为同持有,具体我们将会在之后的专栏里介绍。

•5472 表格:被外国公司控有 25% 以上股权的美国公司,或者在美国境内从事商务及营业活动的外国公

司申报表。此表通常适用于以外国人、外国公司、外国合伙组织或境外信托持有一个美国公司股份达

25% 以上,同时是税法规定应报告交易的情形时,申报责任在美国公司。

•926 表格:转移财产至美国境外公司申报表。此表通常适用于美国居民 ( 个人或者公司 ) 将资产转让给境

外公司时,一年内转出金额或财产价值超过 10 万美元将有可能适用。

•8983 表格:特定海外金融资产申报表。当申报者的海外资产超过一定金额时,在申报 114 表格的同时也

要申报 8983 表格。本文着重介绍 FBAR, 鉴于很多看官对 8938 和 114 表示疑惑, Tax1on1 本着帮人帮到底的

原则,为大家整理了两者的比较,如下:

类别 8938 表格,特定海外金融资产申报 114 表格,海外银行和金融账户申报

(FBAR)

谁必须申报 ?

拥有特定海外金融资产并且符合申报

门槛的美国公民,税收居民以及外籍

非税收居民

拥有海外金融账户并且符合申报门槛

的美国公民,税收居民,信托,遗产

以及美国国内机构

是否包含美国属地 ?[ 如波多黎各 ] 否 是,美国属地的税收居民个人和机构

应该申报

申报门槛 (总资产)

税务年度最后一天超过 $50,000 或者

税务年度中任何一天超过 $75,000 ( 联

合申报的已婚人士或居住在海外的个

人申报门槛会更高 )

公历年度中任何时间账户余额或权益

超过 $10,000

如何确定是否对账户或资产拥有权

益 ?

如果持有或处分账户或资产的过程中

产生的收入,利得,亏损,减免,抵

免,毛收入或收益分配在或者需要在

你的税表中申报,算作收入或者以其

他方式体现,则您对该账户或资产拥

有权益

金融权益:如果您是账户所有人或法

定权益持有人,或者该账户所有人或

法定权益持有人是您的代理人,或者

您对该账户的机构所有人或法定权益

机构持有人持有足够多的权益,您对

该账户拥有权益。

签字权:如果您有权直接通过管理某

账户的金融机构来控制某账户资产的

处分,您对该账户拥有签字权。

详见说明。

申报什么?

特定海外金融资产的最高价值,包括

通过海外金融机构开设的金融账户和

某些海外非账户资产

通过位于海外的金融机构开设的金融

账户最高价值

如何确定和申报账户最高价值?

根据 8938 表格的规定,所有应申报账

户和资产的美元市值。外币应根据该

税务年度最后一天的官方汇率换算成

美元申报。

使用账户对账单确定该账户本位币的

最高价值。外币应根据公历年度最后

一天的官方汇率换算成美元申报。

何时截止? 和纳税申报的截至日期相同 ( 包括延

期)

申报年度的次年 6 月 30 日截止 (不可

延期)

在哪里申报 ? 同税表申报 通过 FinCEN 的电子申报系统申报。

不要和税表一同申报。

处罚措施

对于不申报的情形,处以最高不超过

$10 , 000 的罚款。如在 IRS 发信通知

后仍未申报,将会额外处以每 30 天

$10,000 的罚款,但最高罚款金额为

$60,000 ,且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若非蓄意为之,最高处以 $10,000 的

罚款;若为蓄意为之,最高罚款金额

为 $100,000 或账户 50% 余额,以较高

者为准,且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具体类别 海外资产的种类以及是否应申报 海外资产的种类以及是否应申报

通过海外金融机构持有的储蓄和托管

账户 是 是

通过美国金融机构在海外分支机构所

持有的金融账户 否 是

通过海外金融机构在美国的分支机构

持有的金融账户 否 否

Q: 已经申报了 4868 表格申请延期报税, FBAR 可以同时顺延到 10 月 15 日吗?

A: FBAR 没有延期,必须在次年 6 月 30 日之前申报。 8938 是 1040 税表的附表,所以可以和 1040 表格一起

延期。

IRS 官方参考资料

http://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d/Report-of-Foreign-Bank-and-Financial-

Accounts-FBAR

http://www.irs.gov/pub/irs-utl/IRS_FBAR_Reference_Guide.pdf

http://www.fincen.gov/forms/files/FBAR%20Line%20Item%20Filing%20Instructions.pdf

http://www.irs.gov/Businesses/Comparison-of-Form-8938-and-FBAR-Requirements

具有签字权的海外金融账户 否,除非您如上所述对该账户拥有权

益 是,但存在例外

通过海外金融机构的金融账户持有的

海外股票或证券

该账户本身需要申报,但账户内容无

需单独申报

该账户本身需要申报,但账户内容无

需单独申报

未通过海外金融机构的金融账户持有

的海外股票或证券 是 否

海外合伙人机构的合伙人份额 是 否

通过机构间接持有的海外金融资产 否 如果该间接利益较为可观,如超过

50% ,则需要申报。详见说明

海外共同基金 是 是

投资海外股票或证券的美国共同基金 否 否

本人作为委托人的外国或美国委托人

信托持有的海外账户和非账户资产 是,如同海外账户和非账户投资资产 是,如同海外账户

具有现金价值的外国人寿保险或年金

合同 是 是

海外对冲基金和海外私募基金 是 否

本人直接持有的海外房产 否 否

通过海外机构所持有的海外房产

否,但如该海外机构按规定需要申报

则该房产的价值必须包含在该机构的

申报的最高价值中

直接持有的外币 否 否

直接持有的贵金属 否 否

直接持有的个人资产,如艺术品,古

董,珠宝,轿车以及其它收藏品 否 否

外国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类福利 否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