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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其他省、市、自治区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note

Source: /Volumes/X9 Pro/ObsNotes/YoudaoYunNotes/CAN/持其他省、市、自治区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note.pdf Converted: 2025-12-10 12:17:07


持其他

省、市、自治区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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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持其他省、市、自治区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户籍迁入本市或在本市暂住,可以换领本市

机动车驾驶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通过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证实其所持驾驶证真实、合法、有效;

(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没

有记分,或者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三)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有

记分,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

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已参加审验教育的;

(四)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

(五)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

(六)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

二、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

)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

)或交通支、大队车管站(

)办理。

三、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

件、复印件;

(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

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

的,应当提交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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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 3 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 6 个月内的直边正面

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

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 32mm×22mm 相当于 1 英寸,头部宽度 14mm ~ 16mm ,头部长度

19mm ~ 22mm )。

四、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 10 元 / 证。

六、收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4]2831 号文件);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

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京发改 [2004]2955 号)。

七、身份证明是指

(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

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

住证明;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

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

明;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

住、暂住证明;

(四)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

住证明;

(五)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六)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

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七)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

有效身份证件。

八、住址是指

(一)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

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

(三)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

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